民進黨執政後取得國會多數,念茲在茲的是處理國民黨黨產,對外打著「轉型正義」大旗,然根據《不當黨產處理條例》成立的「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」,本身權力之大也令人質疑,幾乎推翻民主法治精神,民進黨究竟是要轉型正義?還是為除掉最大政敵國民黨,而不計任何手段。

根據《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》(簡稱不當黨產處理條例)規定,政黨須一年內申報財產,超過時間未申報可開罰,且按次處罰,累計罰5次還直接推定該財產為不當黨產,完全違反法治精神,根本是「先射箭再畫靶」,推動立法的還都是民進黨有律師背景的立委們,這中間難道沒違反人權跟法治精神?



if (typeof (ONEAD) !== "undefined") { ONEAD.cmd = ONEAD.cmd || []; ONEAD.cmd.push(function () { ONEAD_slot('div-inread-ad', 'inread'); }); }





一般法律上都採「無罪推定原則」,然《不當黨產處理條例》先認定某黨某些財產為「不當」,不申報或申報不出就代表有問題,完全是「有罪推定原則」。

「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」權力運作也令人擔憂,該委員會必要時可動用警察權配合調查,委員會成員竟只需行政院長指派,不需國會同意,讓人不禁好奇,一個可要求政黨不得轉移財產、可要求警察協助辦案、可一句話就認定財產不當的組織,竟然沒有監督機制。

面對該條例種種疑似違反法治、權力制?、人權等精神的爭議,民進黨皆以「特別法」為由解釋,令人不禁想起民進黨最痛恨的二二八、白色恐怖時期,先冠罪再證明清白的恐怖統治,難道轉型正義代價,就是化身為自己想對付的魔鬼?可預料的是,清黨產不是掀起腥風血雨,就是掀起社會巨大爭議。屆時民進黨如何收拾殘局,且拭目以待。

(中國時報)

malonei0s70dy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